国际法的存在与遵守义务的根据——作为探究刑法制定根据的一点成果
与刑法相同,国际法也面临着"为什么需要国际法"这一根本性问题.刑法与刑罚的最深层次的存在根据是人"对所有的欲求",由于国内法与国际法的本质区别在于适用对象的不同,因而这一理念可以同样适用于以"主权国家"为适用对象的国际法.亦即,国际法的存在根据是"各个主权国家对利益保护的欲求".在即将到来的人工智能时代,我们可以以该理论为基础在东亚确立新的国际法秩序,并尝试以中国的思想为中心,创建能够替代"西洋近代"价值观的新的世界观.
法治、依法治国、人的欲求、刑法的存在根据、国际法秩序、人工智能
D924.11;B018;H033
日本早稻田大学名誉教授、原校长西原春夫先生3月4日在华东政法大学的演讲全文;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
2018-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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