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熊猫债结构性问题的制度出路
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向中国投资者发行的人民币债券,俗称熊猫债.熊猫债已成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金融创新工具,但熊猫债自身存在结构性问题,其发行人类型多为政府,企业发行人绝大部分来自香港地区,且以私募为主,与“一带一路”倡议存在背离.我国简单移植欧盟会计审计监管的“双边认可模式”,由此导致我国会计审计对外开放严重滞后,这是造成熊猫债结构性问题的主要法律原因.从制度上解决熊猫债的结构问题,需要放弃“双边认可模式”,建立中国版的“单边决定模式”,依据国内法规制境外会计审计的准入问题,实行政府审批制,同时对重点国家(如“一带一路”国家)的会计审计制度与中国会计审计制度是否等效进行评估.
熊猫债、一带一路、会计审计开放、单边决定模式
2018-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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