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安全理念下规范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模式与路径
规范互联网金融的理念可以分为绝对安全理念与相对安全理念,绝对安全理念将安全价值视为唯一价值,追求绝对安全,进而形成了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单一控制模式,试图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加以人为控制,而无视市场的真实诉求和产业的发展规律,往往会贻误发展.相对安全理念则是将风险控制与发展结合起来,在发展中防范风险,在该理念的影响下,我国应当对互联网金融改采复合控制模式,运用多种办法综合施治,既要控制风险,更要促进其发展.具体的法律路径包括修改《证券法》,引入投资型众筹的发行注册豁免机制,扩大“证券”概念的范围,吸收互联网证券的新形式和新模式,同时还要着力完善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的市场准入,并逐步将“金融安全网”制度拓展适用于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相对安全理念、复合控制模式、规范路径
F83;D92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5FXA008;北京市法学会市级重点研究课题项目批准号:BLS2016A00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中央财经大学2016年度“青年英才”培育支持计划的资助
2018-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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