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作为违约损害赔偿计算方法的替代交易规则
替代交易规则是指在债权人因对方重大违约解除了合同并为了获得与原合同相同的标的而与他人缔约的情况下,如果替代交易的价格与原合同相比不利于债权人,其可以请求债务人赔偿两个合同的差价.在判断系争交易是否为替代交易时,应考虑交易的时间、后来的交易是否与原合同服务于相同的利益等因素.为适当地保护债务人的利益,替代交易应当在债权人发出解除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以合理的方式进行.如果替代交易不合理,应将交易价格替换为合理的价格.如果没有可靠的根据进行替换,应根据市场价格规则计算损失.
替代交易、价格差、丧失的利润、合理的方式、合理的时间
D923.6;F271;F832.5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6BFX154
2017-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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