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人出庭的认识误区与规制路径——以刑事诉讼为主要视角
在我国,鉴定人出庭率实际上并不低;鉴定人出庭不应是常态,应根据诉讼需要,实现“应出尽出”.从刑事诉讼的角度看,鉴定人的“应出尽出”应从其参与诉讼全过程的视角进行规制,一方面让当事人更多参与鉴定人介入诉讼的过程,包括对鉴定人的选择和申请出庭的完善,另一方面让鉴定人的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如此,既减少鉴定人出庭的诉讼需要,又在需要鉴定人出庭时能改善其出庭的自愿性.
鉴定人出庭、鉴定人的选择、鉴定人出庭情形的完善、鉴定人权利的保障
D92;DF7
2017-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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