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制度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的未来面向
将检察机关反贪职能以及职务犯罪侦查权转隶监察委员会,必将对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产生重要影响.通过对宪法规范关于检察机关及其职能的体系化解释,裁撤检察院反贪、反渎与职务犯罪预防等职能部门并转隶监察委员会,实现了对国家机关适用法律行为的监督与对公职人员廉洁性监察的分工,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属性.同时,监察制度改革并未动摇检察院的宪法定位,反而为检察机关职能的优化提供了诸多契机.在监察制度改革背景下,明确法律监督机关的规范统摄,以此厘清检察机关的职权安排与部门设置,健全检察机关的监督模式,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联动协调机制,构成下一阶段检察改革的主要路径.
法律监督机关、监察制度改革、宪法定位、改革路径
K23;G64
2017-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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