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征收中权力侵蚀的法律规制——以湖南省H市“地方政府—被征地农民”的博弈为例
在农地征收中,被征地农民与地方政府博弈形成了权力侵蚀现象,其生成机制在于地方政府与被征地农民围绕是否遵守法律政令而形成的共谋博弈.“第三方势力”和部分媒体参与地方政府和被征地农民之间的博弈,不但强化了共谋博弈,而且其自身也寻求演化为稳定的“博弈食利群体”,从而形成由被征地农民、“第三方势力”等要挟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甚至与之进行利益共谋的权力侵蚀现象.法律政令成为博弈工具的内在原因是其对土地权利多重功能的切割,将其简化为单一的金钱和物质补偿,而且补偿标准低;外在原因是地方治权的财权支持不足.规制权力侵蚀的法制之道在于建立普遍均等的公共服务确权制度和便捷的公共服务救济制度.
农地征收、博弈、权力侵蚀、公共服务法
D920.4;D621.5;F321.1
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平台建设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017-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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