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寻求有效取证与保证权利的平衡——评“两高一部”电子数据证据规定

引用
“两高一部”出台的“电子数据证据规定”,对指导、规范刑事案件中电子数据取证具有积极作用.但在该“规定”中,强制侦查与非强制侦查的区别不明确,收集、提取电子数据与技术侦查的关系不清晰;初查时允许收集、提取电子数据,但未做出必要限制,实践中可能突破立案前禁止采取强制侦查措施的基本法律原则;与《刑事诉讼法》侦查程序规范的协调还应加强,搜查作为典型的要式侦查行为在电子数据取证中的地位应予注意;关于取证主体的规定,未充分反映现实情况与工作需要,亦可能与相关制度相冲突.文章提出了解决上述问题的一些具体意见,并建议在执行中坚持下位法不得突破上位法的法治原则,在《刑事诉讼法》框架内理解、执行电子数据证据规定.同时研究制定执行文件,对部分规范进行限制和细化,并根据实践反应,修改完善该规定.还应反思司法解释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制,应进一步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强制侦查的司法审查、司法救济及司法令状制度,落实侦查程序中的司法人权保障.

刑事诉讼、电子数据、收集提取、法治原则、改革完善

2017-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1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

1000-4238

31-1050/D

2016,(1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