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下政府管制改革的法治进路——以实行负面清单模式为突破口
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步入深水区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改革成为改革之重点.“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成为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而其突破口在于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改革和创新政府管制.负面清单模式蕴涵着法治经济思维,有助于推动政府放松管制和创新管制.当前我国政府管制过程中尚存在角色行为失当、权力约束失衡、责任追究失位等弊端,实行负面清单模式可进一步推动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改革行政审批、破除行政垄断等为重心的政府管制法治化改革与创新.与此同时,也应高度警惕政府管制改革和创新过程中,尤其是负面清单模式的推进给国内市场可能带来的管制脱序风险与反竞争威胁.
法治、简政放权、负面清单、政府管制
本文系201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七批特别资助项目2014T70274、2014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吉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竞争法治保障研究”2014B3以及2015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青年课题“我国铁路运输业市场定价机制法律问题研究”15SFB3032的阶段性成果,同时受韩国高等教育财团2015~2016年度国际学者基金的资助.
2016-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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