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法律思辨——"无罪推定"还是"有罪推定"
"无罪推定"和"有罪推定"不仅是刑事诉讼中的程序法原则,也是人们常见的习惯思维倾向.从逻辑理性角度讲,"有罪推定"和"无罪推定"都是论证上诉诸无知的谬误,两者所蕴含的论证思路是通过强调对方缺乏证据证明自己观点的绝对成立,因而都不符合形式逻辑规律.自转基因食品问世以来,人们对于它的安全性争论就从未间断.赞成者和反对者都没有充分的证据让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作为认识论上的一个盲点,转基因食品在我国应该被"无罪推定"还是被"有罪推定",这取决于我们的价值理性.无论从科技创新还是从粮食安全角度而论,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都不能放弃对转基因技术的研究,而任何技术只有在实际运用中才能检验其价值并得以完善.因此,作为认识论上的一种妥协,我们对待转基因食品应该采取"无罪推定"的态度.惟有如此,我们才有可能对转基因技术有进一步了解,也才有可能进一步接近事实的真相.
无罪推定、有罪推定、转基因食品
D922.52;TS201.6;O657.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AGJ004
2016-0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