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我国配套立法体制的改革构想

引用
长期以来,我国配套立法工作存在法律过分依赖下位法配套、国家立法权虚化失控、法定配套立法主体随意变化、配套立法文件制定期限过长甚至迟迟不能制定、配套立法文件位阶过低甚至根本不是法等五个突出问题,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这需要从会期上保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行使国家立法权,从人力物力上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设,将国家立法指导思想由"宜粗不宜细"改为"宜细不宜粗",改变先立法后配套的习惯,以法律的形式规范配套立法工作,同时还要对配套立法主体实施有效的监督.

配套立法、委任性规则、改革构想

D920.0;G649.21;G40-011.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ZDA014

2016-0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1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

1000-4238

31-1050/D

2015,(1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