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政策意蕴与法制完善
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政策的意蕴是,在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使实际经营土地者可以获得一种具有物权效力和抵押功能的财产权.该政策事实上是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政策的延伸,体现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内在要求.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存在权利形态单一、权利效力弱、权利期限短、权利缺乏抵押功能等缺陷,这是两权分离变革得以形成的法制背景.在立法完善方面,可将实际经营土地的权利看作一种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上设立的次级土地承包经营权.次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名称可通过解释我国《物权法》第125条获得正当性.次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抵押以及权利终止时次级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特别改良费用返还请求权,需要通过完善现行法律规定予以规范.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次级土地承包经营权
2015-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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