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建设的必要性与必然性
宪政是实施宪法的政治过程与政治形态.宪法的性质与内容决定着宪政的性质与表现形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是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的政治过程与政治形态,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的结果,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属性和中国特色.当前,中国现行宪法的重要性及其实施的必要性,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建设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是树立宪法权威,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权利保障及权力制约的必然选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宪法、宪法实施
2015-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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