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条款单独表决的法理与实施
新修改的《立法法》第41条第2款、第3款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中的重要条款单独表决问题作出专门规定,其中的“条款”、“重要”、“意见分歧较大”、“个别”、“单独”、“可以”等几个关键词是理解该项制度的切入点.重要条款单独表决制度是以问题思维为理论根基而设置的,它有助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应根据《立法法》的原则和规则,在立法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内部的工作制度机制,使这项制度真正发挥实效.
重要条款、单独表决、问题思维、民主立法、科学立法
D920.0;F812.3;D62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法学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项目
2015-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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