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制度设计的认识偏差及校正——以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背景
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人们越来越将司法系统作为国家治理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倾向于法院能够积极地扮演推动社会转型的角色.司法建议制度在核心功能、制度前设、生效机制、实施动力上都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制度设计者认识上的偏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司法建议制度的实施效果不佳.让司法建议制度更有生命力,需要将制度基础建立在自治型司法理念上,强化司法建议权的公共政策形成权属性,由审判委员会承担起制作司法建议的主要职责,淡化考核机制对司法建议的激励作用.
司法建议、管理创新、自治型司法、绩效考核、柔性司法
2015-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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