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实存在与物权行为的无关联性——对相关学理争辩的再辨析
物权行为是否现实存在,是学理辨析物权行为独立性的一个重要争点.作为民法学的专业术语,物权行为有思维性、抽象性和专业性,与现实存在的现实性、具体性和日常性有根本差异,不能以物权行为是否现实存在来论证物权行为独立性.此外,在民法学的知识框架中,物权行为是一种法律事实,它应处于规范层面,与现实存在不在同一意义层面,也不宜用现实存在来评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基于物权行为是专业术语和法律事实的基本定位,应支持物权行为的独立性.
物权行为、独立性、现实存在、专业术语、法律事实
2015-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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