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法典条标的设置与现今立法的借鉴
虽然中国古代的法律已经没有借鉴意义,具体的刑名法例也多无可取之处.但我们并不能就此认为,中国古代就没有可为我们借鉴的立法技术.其实,中国传统法典条标的设置与现今立法的借鉴.在中国的传统法典中,一般都设有条标,无论是《唐律》、《宋刑统》,还是《大明律》、《大清律例》等都是如此.条标是每条法条前的标题,集中反映法条中内容.条标的设置有其自己独特的作用.中国现今的国家立法中,还没有引用条标,是一个缺憾.借鉴中国传统法典中条标的设置经验,古为今用,是今后中国国家立法中可以改进的地方.
本文为作者主持的2012年部立项课题“中国法制史学的演进思考”项目编号:12SFB5008的中间成果.
2015-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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