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险权利救济制度的理论悖论与现实困境——“裕元事件”引发的思考
“裕元事件”引发全社会对社保权利救济的关注.劳动者通过罢工这一非法形式寻求社保缴费的合法诉求,暴露出的是社保制度内部“强制补缴”与保险原理之间的深层矛盾.《劳动法》体制下形成的以“公私平衡”为特点的过渡性做法,有效缓解了这一矛盾;《社会保险法》“一大二公”式的改革由于制度本身的悖论与过高的推行成本,有可能激化社会保险制度的内在矛盾.未来我国社会保险权利救济制度需要在重新思考强制性与保险性、国家与地方、公法与私法关系的基础上达成新的平衡.
社会保险、强制补缴、“公私平衡”、“一大二公”
D922.14;G42;B15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AZD048
2015-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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