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末位淘汰”看解雇语境下的“不能胜任”——以“指导案例18号”为背景
“指导案例18号”从“末位淘汰”这一焦点问题切入解雇语境,直言不应以“末位”等级定义“不能胜任”,更不能单纯以“末位”为由作出解雇决定,乃是立足于立法之上的薄弱环节,及时加以补强.然补强之时,或因学说准备尚且不足,整个论述总难免停留于问题的表面,对于“末位”与“不能胜任”之间的具体关系,始终未予厘清,其指导性价值亦难免因此而受限.要突破这一限制,就必须从根源入手,深入挖掘解雇语境下胜任能力评价所应秉持的衡量标准、考察维度及其证明之法,并以坚实的理论支撑,继续探索判旨背后的未尽事宜,探索“末位淘汰”之制的真正出路.
末位淘汰、不能胜任、解雇限制、工作规则、绝对性评价
2015-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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