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子商务法到网络商务法——关于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定位的思考
伴随《电子签名法》的颁布,由联合国示范引导的国际社会电子商务立法的目标在我国已经基本实现,现今我国再次提起制定电子商务法应当具有超越示范法的立法定位.目前电子商务已经向纵深阶段发展,渗透至各个领域,因此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也具有多样性和渗透性,我们不可能在一部法中解决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所有问题.因此,电子商务立法应当有清晰的定位.建议制定网络商务法,按照商法的目的和价值建构规范网络经营行为的法律体系.
电子商务、网络商务、电子商务立法
F724;D926.15;D813.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ZD178
2014-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38-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