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检察官制度改革应理顺“一体化”与“独立性”之关系
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将进行基本办案组织的深化改革,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这一制度其实早在2007年就已经开始试点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集中反映出一些问题.在主任检察官制度设计和具体运行中,应吸取主诉制的经验教训,注意强调检察独立和检察一体的体用关系.如果检察一体最终淹没了检察独立,将无法实现司法化办案模式的转变,甚至又有走回老路的风险.同时,主任检察官制度要真正有效运行,必须进行精英化建设,独立而且能够有效驾驭证据的办案团队是制度有效运行的基础,也是保障.
主任检察官、办案组织、检察独立、检察一体化
2014-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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