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的金融服务条款
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已经成为中国扩大开放、深化改革的战略性举措.金融条款是中关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的关键条款之一.美国2012年BIT范本中的金融服务条款中的一些概念(如金融机构)需要明确;对金融审慎例外条款要注意其适用的条件;对涉及金融服务措施的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的国际仲裁时,我国应强调作为前置程序的联合委员会的协调机制,尽量避免提交国际仲裁,还可考虑在最惠国待遇条款中明确排除金融服务措施争议提交国际仲裁.
双边投资协定、美国2012年BIT范本、金融服务、审慎例外
2013-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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