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个人信息保护——以网络预约诊疗服务为例
《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在实施中将面临不少的现实困境.网络预约诊疗服务可作为剖析这些现实困境的“小切口”.这些现实困境包括执法动力不足、被动地“选择性执法”、个人信息使用规制不力和执法机制“部门割据”.为了应对这些困境,有关立法和执法机关应当更加重视个人权利的保护,通过法律解释适当扩大《决定》的适用范围,进一步细化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原则,通过“联合发文”等形式建立各主管部门间的常态合作执法机制.要彻底摆脱上述实施困境还应当尽快回到2005年《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的建议稿)》所设定的立法轨道上来.
网络、个人信息保护、预约诊疗服务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青年课题2012EFX002;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G12-ZX13
2013-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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