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运动与数字著作权法的完善
著作权保护中的消费者运动发端于数字网络时代的著作权权利扩张,既有相应的社会实践基础,也存在着深刻的制度原因.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著作权法上的消费者日趋多元化.消费者运动的参与者,不仅包括普通的文化消费者,还包括文化技术产品制造商、网络服务提供者、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者等群体.如何在数字时代完善著作权法,成为此类消费者运动关注的焦点.因此,有必要以消费者为视角,以消费者运动为背景,积极回应合理的文化消费需求,通过数字著作权制度规则的完善,维护良好的作品生产、传播和消费生态.
消费者运动、消费者、数字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NUST2012XQTR004;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2YJC820072
2013-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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