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中检察权的配置
历经多年司法实践的探索和理论研究的积累,修订后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事诉讼法》增设了民事公益诉讼的条款.经过此次修订,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保护的权益从私权扩充到了社会公共利益领域;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也随之扩展;民事诉讼当事人将因公益诉讼的出现而被重新界定,法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尤其是检察机关,有可能成为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然而,囿于我国一贯的立法模式和传统,对于民事公益诉讼中检察权的配置,《民事诉讼法》却语焉不详,有待明确.
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造法性司法解释研究"12FFX031;中国法学会201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我国法律体系中检察制度之发展研究"CLS2012D194
2013-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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