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证场景的构建——关于我国陪审制度的思考
我国陪审制度最大的不足在于不具备法律论证的功能,具体表现为:人民陪审员力量不强大,难以表达异议;人民陪审员立场不客观,无法回应质疑;人民陪审员地位不独立,不能违逆法院.陪审制度与法律论证在功能上具有一致性,陪审制度能够实现法律论证的效果,因而陪审制度与法律论证在很大程度上是暗合的,按照构建法律论证场景的要求改革我国的陪审制度具有可行性.以构建法律论证的场景为目标改革我国的陪审制度,需要从如下方面入手:建立独立于人民法院的陪审制度,为构建法律论证的场景奠定基础;按照法院的管辖级别确定陪审方式,依据案情开展不同程度的法律论证;赋予各种陪审方式有效制约法官的权力,在最大程度上达到法律论证的效果.
陪审制度、法律论证、独立地位、陪审方式、权力制约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2012GGJS-019
2013-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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