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证研究中的“经验”
人们对法律问题的判断,对法律现象的看法,其背后往往存在经验基础.这些经验未必被明确言说,但很容易左右学者对理论的理解、对问题的判断.片面认识和错误判断,常常是在理论运用过程中对理论的经验基础出现了感知偏差.理论提炼上的偏差,往往并非发生在从经验到理论提升的环节,而是经验感知环节就出现了问题.不同学者就某类法律现象发表学术意见,其出发点一样,结论却可能大相径庭.例如,面对农民的土地权益屡屡受损的现实,一类学者认为需要赋予农民更大更稳定的土地承包权,另一类学者认为需要强化农村集体的实质权利.两类学者的出发点都是更好的保护农民权益,前一类学者的经验基础可能是"农民权利受到村干部的侵犯",后一类学者的经验基础可能是"过强的土地承包权已经造成了‘反公地悲剧",①.基于不同的经验,学术歧见当然容易出现.经验感知所导致的学术歧见,可以通过深入研究、交流讨论来加以弥合.深入研究可以获取更全面的经验,交流讨论可以让不同学者共享经验.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2012002;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2013-06-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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