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化:司法的一个面向——从2012“涉日抗议示威”的相关案件说起
去政治化似乎成了当前学界讨论司法问题时唯一“政治正确”的选择,这一选择可能建立在一系列的误会或混淆之上.仅仅考虑到司法乃一国政治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一点,似乎就已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政治化一定是司法所必定具有的一种实然面向;而如果考虑到作为司法结论大前提之审判规范的构建以及作为其小前提之法律事实的认定过程司法官亦应兼顾社会政治价值,则有更加充分的理由认为政治化还是司法的一种应然面向.可以肯定的是,司法的政治化与其他国家公权的政治化应具有不同品性;而且对司法应当政治化命题的证立也并不意味着司法或司法官可以滥用其个人的政治偏好或倾向.
政治司法化、涉日抗议示威、立法、行政
教育部课题"司法过程的方法论解析与构造"11YJC820181;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司法公信力与法律方法论"2012B017
2013-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2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