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的若干问题研究(三):司法改良、妥协和不彻底主义——以《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中证据制度为对象的分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证据制度的四个方面进行了修改,较修改前的内容有进步之处,但也存在明显不足。修改内容呈现明显的不彻底性,这种不彻底性有着多种原因,改良司法中由于妥协造成的不彻底性必然导致法律修改的效果打上折扣甚至不能如预想的那样达到目标。
刑事诉讼、司法改良、证据制度、不彻底主义
D925.2(中国法律)
201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26-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