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人名研究
宪法中·出现人名有两种情况:一是宣示立宪者,二是宣示意识形态。“人名宪法”主要出现在东方,现行的“人名宪法”属于社会主义宪法和伊斯兰宪法。但是社会主义宪法的始祖及蓝本中并没有人名,社会主义全盛时期的宪法中有人名的也是少数。中国宪法中出现人名的冲动在1970年,完成在1975年《宪法》,高峰在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中人名的意义有所减弱。“人名宪法”的出现有复杂的原因,但东方文化中的个人崇拜及单一意识形态传统当是主因。在实践中,凡是在“人名入宪”的地方迄今还没有成功的宪政先例,这一现象或许表明人名入宪与宪法逻辑失洽。
宪法、人名、原因、逻辑
D921(中国法律)
201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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