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概念在当下的社会功能
毛泽东早在1940年发表的《新民主主义宪政》一文中就指出:"宪政是什么?就是民主政治","世界上历来的宪政,不论是英国、法国、美国,或者是苏联,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之后,颁布一个根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毛泽东同志上述关于"宪政"概念的论述表明,作为一个制度学的概念,"宪政"一词并不属于资产阶级的专利,而是一个形容一国政治制度基本特征的中性概念,既可以为资产阶级使用,也可以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所借鉴。
新民主主义宪政、中性概念、社会功能、毛泽东同志、社会主义制度、资产阶级、1940年、民主政治
D696(政治制度史)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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