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就独生子女免死对苏力教授说不——纪念《法学》复刊30周年·名家论坛(五)

引用
死刑之适用于独生子女给其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与生活困难,都只是死刑的虽不可欲但又不得已的众多的消极效果之一。一旦为避免死刑对其亲属的连累效果而废止对犯罪的独生子女的死刑,人们必然基于公正与效益观念而提出异议。死刑对独生子女亲属的连累效果不是刑罚的设计者与运用者所刻意追求的,因而与株连无辜不搭界,由死刑的连累效果得不出死刑违反罪责自负的结论,相反,为杜绝对其亲属的连累效果而废止对独生子女的死刑,势必遭遇来自刑法三大原则的抵制。同时,从存留养亲、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免死之类的历史与现实的规则中也无法找到类比支撑独生子女免死的根据。而且,为避免对其亲属的连累而废止对独生子女的死刑,必然推导出可以为避免死刑的其他消极效果而全面废止死刑的结论,因为任何保留死刑的视角同时都是废止死刑的视角。独生子女政策的施行造成了独生子女的心理偏异,而这构成时下以及今后独生子女犯罪的重要原因。基于国家与社会应在一定程度上对独生子女的犯罪承担责任,对其不处死刑是应该的,但是这只能在全面废止死刑的前提下来实现。

死刑、独生子女、消极效果、刑法原则、废止死刑

D925.2(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2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

1000-4238

31-1050/D

2011,(1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