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制度在抗灾重建中的功能之强化
较长时间以来,财税学界对税收法律制度在抗灾重建中应当发挥的积极功能鲜有论证。如果将灾区恢复重建工程形象地比喻为人体机能康复,抗灾重建税收法律制度应当发挥以下三大基本功能:止血功能、输血功能和造血功能。汶川地震发生后,我国税制暴露出灾后减免税幅度小、扶持力度弱、激励机制缺失等三大不足。税制完善应当以实践需求为指针,以现存缺陷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加大止血功能的减免税幅度、强化输血功能的扶持力度、创设造血功能的激励机制。
汶川恢复重建、止血功能、输血功能、造血功能
D632.5(国家行政管理)
2011-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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