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犯罪不宜从轻处罚的心理学依据——从“药家鑫杀人案”导入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常有对激情犯罪从轻处罚的判例;我国刑法学界也多有对激情犯罪从轻处罚的观点.但是,从致罪因素看,被害人的过错行为并非激情犯罪的必然诱因;从心理状态看,激情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并无减弱;从人格特征看,高激惹性和暴力倾向决定了激情犯罪行为人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因此,激情犯罪缺乏从轻处罚的心理学依据,不宜笼统地倡导从轻处罚,更无必要为此立法.
激情犯罪、从轻处罚、必然诱因、责任能力、高激惹性、暴力倾向
D924.1(中国法律)
2011-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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