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文宪法研究的几个问题
不成文宪法本是个”宪法文化类型”的概念,不是宪法渊源的概念.只有规范与牵制权力运行的规范才可能是不成文宪法.任何宪法的精神都当是”人的自由与解放”,侵犯人的尊严的规范不可能是不成文宪法.判断不成文宪法当遵守三大标准:符合宪法精神、不违反宪法典、具有宪法位阶.不成文宪法的存在依赖不成文宪政,而世界上不存在任何”违反宪法文本”的”宪政”.不成文宪法的学理基础不能仅仅来源于经验性事实,它必须同时源于价值预设.中国是否存在不成文宪法是个可以讨论的问题,但是任何权力扩张行为及其规范都当排除在外,”强权≠宪法”当是宪法学的金科玉律.
不成文宪法、概念、精神、标准
D911(法学各部门)
2011-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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