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亲手犯之共同正犯既遂与未遂形态并存说"的质疑
在强奸、脱逃等亲手犯案件的长期司法实践中,对共同正犯既未遂的判断一直存在亲手犯理论话题,出现了同类案件判决迥异的情形,究其理论实质则为"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说"和"既遂与未遂并存说"之争.亲手犯理论是大陆法系中"二元的犯罪参与体系"的产物,不具有解决我国共犯责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既遂与未遂并存说"的实质是着眼于亲手犯的特殊性而否定和牺牲了共同犯罪的整体性,与"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在本质上是对立和相互背离的.故此,"既遂与未遂并存说"的见解应当予以否定.
亲手犯、共同正犯、既遂、未遂、质疑
D914(法学各部门)
2011-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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