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内容构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现在是用”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样”五句话”概括的.从逻辑上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五句话”是不同的两码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当是当今我国官民各方在法治问题上形成的基本共识,不是指示命令.法治国家不允许有内容不在宪法之中而其实际规范作用高于或等于宪法的行为准则.现有的”五句话”论述尚缺少足够的法理基础做支撑.”五句话”和近年来官方对它的解说给人以党的民主法治建设目标定位从十五大决定、宪法规定的”建设法治国家”倒退回”建设法制国家”的观感.”五句话”中最好拿掉”执法为民”、”服务大局”,添加”发展民主、保障人权、宪法至上”.没有必要为几句话专门新编一本教材,新设一门必修课.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句话”、”六句话”、宪法
D9(法律)
本文是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点课题02AFX009
2011-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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