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播服务提供商的版权责任
在数字融合的大趋势下网络广播服务提供商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如何对非交互式网络广播的行为进行侵权认定,如何为网络广播服务提供商建立授权机制,是否为网络广播服务提供商设立相关权的制度,成为网络广播服务提供商发展业务过程中所必须面对的问题.而建立一个统一的整合了信息网络传播、广播、公开表演等权利的”向公众传播权”,为不同类型的网络广播提供差异化的许可方案,暂不对网络广播服务提供商提供邻接权保护,就成为解决上述问题的思路与方法.
网络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权、向公众传播权、WIPO广播组织公约、法定许可
D9(法律)
2010-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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