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赵作海案引发的程序法反思
赵作海案件集中反映了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系列制度层面的问题.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颁布了不少解释和规定,自己”立法”,无疑违背基本的法理精神,而且囿于部门利益,这些立法仍存在诸多问题.立法的理想被司法实践无情地扭曲,三机关的分工合作蜕变为只有合作没有制约,而且存在三机关之间权力的不对等和缺少制约.只有在立法、制约和法律理念角度进行多方位的完善,才能避免类似冤案的发生.
冤案、赵作海、程度
D9(法律)
2010-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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