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司法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初探
司法突发事件不同于一般应急机制中的突发事件.只有这些事件影响了司法权正常运行的才属于司法突发事件,如果没有影响司法权的正常运行,则不构成司法突发事件.司法应急法律机制的主要内容就是如何保持作为司法资源的法院、法官在审判程序当中与作为司法对象的案件之间的合理配置与平衡,其主要构造应包括四个方面:调整法院设置;调整法官岗位;调整审判程序;调整案件管辖.司法应急法律机制的构建和完善必须以现有司法制度为基础,是对现有司法制度的进一步补充或完善,而不是对现有司法制度的实质性变革.
司法突发事件、类型、构造、缺陷、完善
D9(法律)
2010-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35-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