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国际经济法律秩序下”中国搭便车论”辨析
无论是从经济体制上,还是从发展水平上分析,对于现行自由主义国际经济法律秩序而言,中国都不是西方国家所认为的”搭便车者”,而是一个正常的主体,理应获得普适的待遇.当然,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会承担更大的责任,但绝非西方国家在”中国责任论”下的超高责任.就此,中国应坚决反对西方国家施加的不公正和不合理的对待,以保证自身的发展有一个正常的国际经济法律环境.
国际经济法律秩序、中国崛起、”中国责任论”、搭便车
D9(法律)
2009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09JZD0021
2010-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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