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适用法律错误若干问题探讨
行政适用法律错误是瑕疵行政行为的一种,应当与行政违法行为、行政不当行为相并列.行政适用法律错误主要表现为行政法原则与行政法规则、行政单选规则与行政多选规则、行政法上位法与行政法下位法、行政实体法与行政程序法和行政法条款项的适用错误.行政适用法律错误使行政权游离于立法权,使法律行为背离法律事实,使行政主体否定行政客体,使程序规则超越了实体规则.适用法律完全错误的行政行为无效、适用法律主要部分错误的行政行为无效、适用法律次要部分错误的行为予以部分撤销、适用法律微弱错误的行政行为予以变更或补正,这些方面应当是主要思路.
行政法规范、行政案件事实、不当结合、法律责任
D9(法律)
”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行政法”的部分研究成果
2010-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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