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气候适应制度的滞后性及其发展障碍
全球的气候变化已经发生并将持续.除了减缓对策外,适应已经成为公认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措施之一,气候适应制度的发展构成了气候变化制度发展的必要部分.但是,自国际气候变化制度正式建立以来,其早期的发展仍主要是以减缓气候变化为轴心展开的,两者相较,气候适应制度更显滞后.随着<京都议定书>后新一轮温室气体减排政策的逐渐展开,减缓必然再次成为气候谈判的中心,然而,在国际气候变化制度应当为全球性适应(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贫困人口的适应)提供更充分支持这一点上其实同样迫切.
《公约》、气候适应、制度化障碍
D9(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10-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27-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