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应当缓行

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引入了商标反淡化制度,顺应了国际发展趋势.然而,该司法解释以并无商标反淡化因子的<商标法>第13条为基础引入商标反淡化制度,缺乏坚实的法律依据,而且使"商标淡化"寄居于"商标混淆"之篱下,在理论上难谓妥当.另外,该司法解释未合理地限制商标反淡化的适用范围,可能加剧驰名商标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失衡状态.目前,我国商标法理论对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缺乏深入研究,在现实中也欠缺实施该制度的必要环境,因此,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应当缓行.

商标法、驰名商标、淡化、混淆

D9(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10-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97-10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

1000-4238

31-1050

2010,(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