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先行先试”应符合法治原则——从某些行政区域的”促进改革条例”说起

引用
近年来,国务院相继批准一些城市或地区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和制度创新成为了这一轮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一些地方相继出台一系列推动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的政策.”促进改革条例”究竟是以法治保障改革创新,还是本身就违背了法治的基本精神,值得探讨.改革过程应该坚持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优先原则以及责任政府的基本精神.只有坚持和贯彻法治原则,地方性改革才能真正获得制度保障.

先行先试、试错权、法律保留、法律优先、责任政府、法治底线

D9(法律)

2010-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10-2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

1000-4238

31-1050

2009,(1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