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人身损害侵权救济中的国家责任
”三鹿奶粉事件”凸显出大规模人身损害侵权事件中,侵权法框架下的司法救济在维护受害人权益上存在的困境.此类事件具有私害的公害化倾向,并具备公共危机的属性,在受害人的救济上有急迫性诉求.国家应以社会救助者的身份承担起对受害人损害的弥补责任.具体方式是,通过完善国家的应急救助体系,将大规模人身损害侵权纳入该体系运作.
大规模侵权、国家救助、人身损害
D9(法律)
2009-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18-123
大规模侵权、国家救助、人身损害
D9(法律)
2009-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18-12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