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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人身损害侵权救济中的国家责任

引用
”三鹿奶粉事件”凸显出大规模人身损害侵权事件中,侵权法框架下的司法救济在维护受害人权益上存在的困境.此类事件具有私害的公害化倾向,并具备公共危机的属性,在受害人的救济上有急迫性诉求.国家应以社会救助者的身份承担起对受害人损害的弥补责任.具体方式是,通过完善国家的应急救助体系,将大规模人身损害侵权纳入该体系运作.

大规模侵权、国家救助、人身损害

D9(法律)

2009-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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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1000-4238

31-1050

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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