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案件的受理标准
在行政案件受理问题上,标准的多中心主义将导致选择性司法,进而危及整个行政法律秩序的稳定.基于法治主义的立场和目标,行政案件受理应坚持”法律标准”.而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就要做到正确理解行政案件受理问题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全面认识行政案件受理的普适条件和特别条件,注意区分行政案件受理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准确把握受理标准中核心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行政案件、受理、诉讼类型、行政行为、原告资格
D9(法律)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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