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之适应性及其法治意义
刑法之适应性,就是指相对固定、简单和有限的刑法规范如何满足纷繁复杂、变动不居的社会生活需要.”许霆案”所涉及的实质性问题其实就是刑法的适应性问题.法律之适应性问题的存在实际上反映了法治的内在矛盾,亦即形式的法治观与实质的法治观之间的冲突.当代罪刑法定主义理念,已经将形式侧面与实质侧面有机地结合起来,是对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法治观念的一种表达.而刑法之适应性机制.则是实现这种结合的制度支撑.
适应性、罪刑法定、司法能动、法治
D9(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
2009-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0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