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正本清源——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比较》
2008年7月上旬,我在网上看到北大法学院教授朱苏力在中共中央政法委的专题讲座书面稿,题目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比较>.为了澄清法治的含义,本文对该讲座的内容提出以下几点质疑和分析:第一,法治理念是随消灭封建制度而产生的吗?第二,卢梭是”法治学说的代表人物”吗?第三,19世纪后半叶德国对法治有重要贡献吗?第四,人权概念是因为欧洲国家小才出现的吗?第五,强调司法独立就会破坏中国法治建设吗?第六,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七,作为国际社会共识的法治姓”资”还是姓”社”?第八,依法治国与法治是同一概念吗?第九,中国有法治的”本土资源”吗?最后作为本文的结论,法治与人权都是人类文明长期发展的产物,尽管一些观念及制度在历史上首先出现在西方国家,但并不因此而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专利品.
法治、司法独立、人权
D9(法律)
2009-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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