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肉搜索”看隐私权和言论自由的平衡保护
作为一种信息搜寻方式的”人肉搜索”,是公民行使言论自由和信息自由的重要表现.”人肉搜索”在客观上虽能对违法行为产生震慑作用,但同时也可能带来网络暴力,侵犯隐私权问题.当隐私遭遇”人肉搜索”时,首先应当明确网络言论自由的特点及法律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原则,方能给予”人肉搜索”恰当的法律地位与合适的制度框架.法治发达国家平衡隐私权和言论自由的实践,为解决隐私权与”人肉搜索”冲突难题提供了借鉴:宪法解释的”功能适当”原则和”个别问题取向”方法,可有效协调基本权利的冲突,使不同基本权利均能得到宪法的充分保护.
人肉搜索、网络暴力、隐私权、言论自由、宪法解释
D9(法律)
2009-0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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